D.4 构造


D.4.1 抗爆涂层端部应与钢筋混凝土梁、柱连接,连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。当连接处为阴角时,抗爆涂层应采用钢板或角钢通过锚栓与主体结构锚固。
D.4.2 抗爆涂层与主体结构锚固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锚固用锚栓数量、直径应计算确定,每个锚栓的抗拉承载力不应小于其承载范围内抗爆涂层最大拉力的2倍;锚栓的计算和构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》GB50367的规定;
    2 锚栓的性能等级不应低于4.8级,直径不应小于12mm,间距宜为500mm;
    3 采用钢板时,钢板厚度不应小于6mm,宽度不应小于50mm;
    4 采用角钢时,角钢肢厚不应小于5mm,开孔处肢宽不应小于50mm;
    5 锚栓、钢板或角钢应采取防腐措施,耐久性年限不应低于抗爆涂层的设计工作年限。
D.4.3 抗爆涂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表面进行处理,基层表面不得有浮浆、孔洞、裂缝、灰尘、油污等。当基层不满足要求时,应进行打磨、除尘和修补。基层表面的孔洞和裂缝等缺陷应采用聚合物砂浆进行修复。
D.4.4 砌体墙表面处理后应做水泥砂浆找平层,厚度不应小于15mm,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10;找平层硬化、干燥后方可施工抗爆涂层。
D.4.5 抗爆涂层施工时,环境温度应大于5℃,相对湿度应小于85%,且基层表面温度应高出露点温度不小于3℃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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